西乡提报销比例农民得实惠
最近,西乡县修订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提高参合农民住院报销比例,扩大报销范围,提高慢性病门诊定额补偿标准,让参合农民得实惠。
该县将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从去年的50%提高到80%,县二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从45%提高到65%,县级以上及县外报销比例从35%提高到40%,省级、市级定点医院由设置起付线调整为统一设置起报点。同时,扩大了报销范围,将今年7月1日后出生的婴儿住院费用纳入报销范围,新生儿随参合母亲享受当年新农合的各项补偿政策。对于在同一定点医院门诊诊断检查并连续住院的患者,将其门诊检查费用纳入住院补偿费用范围。该县还提高了慢性病门诊定额补偿标准,Ⅰ类特殊慢性病每人每年定额补偿1500元,Ⅱ类特殊慢性病每人每年定额补偿800元,一般慢性病每人每年定额补偿500元。 赵 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