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藏猎枪儿作伪证 汉中西乡县一对父子被判刑
父亲非法持有两支猎枪,当公安机关从其家中查获猎枪时,儿子却隐瞒事实称猎枪是自己所有,包庇父亲“仗义”顶罪,岂料父子双双被判刑。
2001年冬天,西乡县峡口镇村民刘其全看到原西乡县贯山兽医站职工孙某的宿舍有两支火药猎枪,便将一支猎枪拿回家中用于打猎,并存放至今。2005年冬,孙某持另一支火药猎枪在刘其全家附近山林中打猎后,当晚将猎枪寄放在刘其全家中,几年来一直没有取走。
今年1月2日,西乡县峡口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后,从刘其全家中查获了两支猎枪。因刘其全不在家,民警遂对其子刘世安依法进行讯问。刘世安明明知道两支火药猎枪的来历,却向侦查机关作出虚假供述,称两支火药猎枪是自己2004年6月份从一王姓镇巴人手中购买的,以掩盖其父亲刘其全非法持有枪支的罪行,替父亲顶罪。3月7日,刘其全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供述了自己非法持有两支火药枪的事实。经汉中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两猎枪为自制火药枪,以火药为发射动力,部件齐全,结构完整合理,性能正常,具有杀伤力。
近日,西乡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官认为鉴于被告人刘其全能主动投案自首,刘世安在审理中也自愿认罪,故对二人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刘其全因犯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三年;刘世安隐瞒事实真相,妨害司法机关侦破案件,因包庇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