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法院捐款捐物救助困难当事人
西乡法院捐款捐物救助困难当事人
作者: 王丹 李庚 发布时间: 2010-01-26 15:13:12
执行干警前往岳玉才大女儿的学校,为她送去冬衣和文具
“没想到法官还记得我们!我都不知道说什么好,真是太感谢你们了……”1月25日,陕西省西乡县古城镇牟家庄村村民岳正培接过西乡法院干警捐助的生活用品,紧紧拉着西乡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手激动地说。
岳正培之子岳玉才向刘芝男借款1000元,并出具了借条。在岳玉才已清偿借款后,刘芝男仍将岳玉才锁在房内,迫使其再次出具借条。法院认为该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借条无法律效力。
在该案审理期间,西乡法院法官李庚在走访当事人时,发现岳玉才家条件非常艰苦,一家五口人挤在不足十平米的土屋中,岳玉才之妻郑王秀双腿残疾,两个女儿年龄尚小,其父岳正培该年迈多病,家中没有劳动力。
在听说岳玉才家的情况后,西乡法院主动捐款捐物,在该院副院长、执行局长李存佳带领下,为岳家送去了大米、食用油以及过冬的棉衣等物。
















